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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考人员守则
来源:河北省书法考级中心  时间:2012-11-12 10:05:40

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考级监考人员守则

1、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、检查工作,严格维护考场纪律、制止违纪行为,确保考试工作公正、顺利地进行。

2、监考人员考前需参加培训,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知识,熟悉监考业务,不经培训不准监考。

3、监考人员要衣着得体,且必须佩带规定的监考标志,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擅离职守。

4、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,在考生入场前检查、清理考场,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汇报,并采取有效措施。

5、开考前15分钟,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,认真核对每一位考生的《准考证》、《身份证》等统一规定的证件与照片、报名表是否一致。考试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《考生守则》及有关的注意事项。

6、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,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。

7、考试开始后,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督,另一名监考人员逐个认真检查考生的有关情况,核对座位号是否正确,以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。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与考点负责人进行联系,采取有效措施,保证考试实施。

8、开考30分钟后,禁止迟到考生入场。开考30分钟后,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监考人员在开考30分钟后应填写《考场记录表》。

9、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,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。

10、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,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,不得隐瞒袒护,并必须如实地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《考场记录表》,没收违纪证据,附在《考场记录表》后。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告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。

11、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。未经当地考试主管部门允许,不得在考场内照相、录像。

12、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,严肃认真,忠于职守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(如吸烟、阅读书报、抄做试题、检查考生答题情况等),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。在考试期间,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传出考场。

13、考试终了前15分钟,监考人员应当众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,提醒考生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。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。

14、监考人员不准暗示、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、舞弊,违纪者,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,直到追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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